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資格申報

                                                                  符合條件的5類人才可進行人才住房保障資格申報,審核通過后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發放《“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證》。

                                                                  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概述

                                                                  為加快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改善人才居住條件,優化人才發展環境,福州市制定出臺《“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辦法》及其配套實施細則,在整合福州市原有人才住房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按照人才分類分層次、全方位保障的原則,向福州市各層級人才提供租、售、補、貼多元化住房保障,為人才來榕創造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申請對象

                                                                  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對象主要分為5種類型:

                                                                  溫馨提示
                                                                  如不清楚自己屬于哪類人才請點擊查看福建省級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2020年版)及福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

                                                                   

                                                                  1型保障對象

                                                                  福建省高層次特級、A類人才:

                                                                  2型保障對象

                                                                  福建省高層次B、C類人才,福州市第一層次人才 (D類);

                                                                  3型保障對象

                                                                  福州市第二層次人才 (E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才,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人才;

                                                                  4型保障對象

                                                                  雙一流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5型保障對象

                                                                  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進的福州市第三層次人才 (F類)、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技師職業資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 技師班畢業生

                                                                  溫馨提示
                                                                  保障對象學歷、職稱、業績等條件達到新層次的,經申請認定后可按新層次住房標準予以保障。

                                                                   

                                                                  申請享受人才住房保障的人才需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人才以家庭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進行申報,同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保障對象應在福州市市屬用人單位或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區屬用人單位工作,其中:企業地方貢獻應為福州市市級或四城區財政收入;合伙制企業等不產生企業地方貢獻的其他類型用人單位,申報人個人地方貢獻應為福州市市級或四城區財政收入。

                                                                  (2)保障對象應與福州市市屬或四城區區屬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含福建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滿3個月且申請時處于在繳狀態

                                                                  (3) 保障對象應在福州市四城區落戶,包括家庭戶、集體戶

                                                                  (4)人才保障家庭應在福州市四城區無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申請之日前5年內無商品住房買賣行為;申請家庭為離異的,離異時間需滿2年。

                                                                  溫馨提示
                                                                  省高層次特級人才、福州市工作的省市引進生、科級行政掛職博士不受用人單位及社保繳交的屬地限制;省高層次特級人才、外籍、臺港澳人才不受落戶限制。

                                                                  享受待遇

                                                                  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形式主要有5種:人才購房補貼、人才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貸款貼息、人才租賃住房、人才租賃補貼.

                                                                  其中,人才購房補貼、人才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貸款貼息屬于購房政策,人才租賃住房、人才租賃補貼屬于租房政策

                                                                  購房政策只能選擇一種享受,租房政策可選擇其中一種享受,兩種政策不得同時享受。

                                                                  溫馨提示
                                                                  享受租房政策的可再申請享受購房政策,但購房后應退出租住的人才租賃住房或停止發放租賃補貼?,F行有效的省、市、縣各級其他人才住房政策,除政策規定可疊加享受的外,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享受。

                                                                  申請說明

                                                                  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適用于本市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四城區。人才保障資格申報按季度開展。人才如實填報并經所在用人單位確認,經所屬區、市兩級人才窗口審核,研究確定、公示、公告后,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發放《“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證》(以下簡稱《資格證》)。

                                                                  購買人才限價商品住房后該住房什么時候可以交易?
                                                                  人才限價商品住房房源由市房管局負責籌集不定期開展申報。人才家庭申購人才限價商品住房,允許選購下靠戶型,不補差價;在房源充足的情況下,允許選購不多于2套的人才限價商品住房,總面積不超過其享受保障面積檔次的上一檔次面積,超出其享受保障面積檔次部分不享受價格優惠,按市場備案價或評估價購買。

                                                                  申請材料

                                                                  1.《福州市“好年華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申請表》(人才簽名并由所在單位蓋章,其中勞務派遣人員由實際用人單位蓋章);

                                                                  2.身份證;

                                                                  3.落戶證明材料:戶口本;

                                                                  4.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戶口本、出生證明等;

                                                                  5.申報之日前3個月以上城鎮職工養老社保繳交證明;

                                                                  6.所在單位證明,如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群體、民辦非企業、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登記執照復印件;

                                                                  7.家庭成員個人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記錄(現狀與歷史);

                                                                  8.勞動合同,勞務派遣人員需提供單位勞務派遣協議及個人勞務派遣合同;

                                                                  9.稅收證明:在企業工作的申報人需提交所在企業上一年度稅單,在民辦非企業、合伙制企業等不產生企業地方貢獻的用人單位工作的申報人需提交個人所得稅稅單;

                                                                  10.學歷證明材料:以學歷進行申報的人才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結果等;

                                                                  11.技能證明材料:以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進行申報的人才需提供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http://jndj.osta.org.cn/)查詢結果等;

                                                                  12.以福建省高層次人才(特級、A類、B類、C類)、福州市高層次人才(D類、E類、F類)進行申報的,需提供人才入選證明材料;

                                                                  13.以職稱進行申報的,需提供職稱證明材料。

                                                                  申請流程

                                                                  一、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通過線上平臺進行申報。兩個線上平臺,平臺一:“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服務平臺;平臺二:榕E社??ˋPP(人才住房保障),現每季度開放受理。人才填寫《“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申報表》,簽名并由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后,連同身份證、戶口本、社保繳交證明及學歷、職稱或人才入選等證明材料一同掃描上傳至平臺。

                                                                  “享受我市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情況由申請對象先行承諾,如實填報已享受的省、市、縣級住房保障政策。經后期核查發現違反誠實守信原則、隱瞞政策性實物住房享受情況的,取消其保障資格。對于違反承諾事項的申請人,其違諾行為將記錄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五年內不得申請我市人才住房保障。

                                                                  二、資格審核。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以下簡稱“四城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窗口對申報家庭的人才條件、工作單位、社保繳交情況、戶口所在地、自有房產等條件進行初審并簽署意見。對初審合格的,提交復審,市引進人才服務中心進行復審匯總。

                                                                  三、資格確認。經市人才住房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符合條件的人才,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放《“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證》,有效期兩年。特殊情況報市人才住房保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一事一議”研究確定。

                                                                  溫馨提示
                                                                  人才在取得《“好年華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證》的兩年有效期內,可向市國房中心、市公積金中心、市人才集團等政策實施單位申請人才住房保障。兩年有效期內未申請人才住房保障的,應重新申報。

                                                                  申請地址

                                                                  平臺一:“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服務平臺;

                                                                  平臺二:掃碼二維碼下載榕E社??ˋPP(人才住房保障),現每季度開放受理。

                                                                  聯系方式

                                                                  表格下載

                                                                  福州市“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申請表下載

                                                                  相關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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